自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176-1289-1020

企业亏损合伙人退出如何算?

编辑:自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7-13

答:根据 《合伙企业法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,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,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退伙.其他合伙人不同意退伙,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中撤资.如果对方公司擅自撤资,那么,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.如果有约定,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.若没有明确约定.

根据《合伙企业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,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,可以退货,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.如果违反上述规定,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,应当给予赔偿.


上一篇:合伙股份退出后如何处理?

下一篇:出口退税到底算不算利润呢?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6-1289-1020
  • 咨询老师:何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6-1289-1020
返回顶部